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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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24 更新时间:2024年03月05日23:58:13 打印此页 关闭
    一、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的。但是需要缴纳以下手续费:

      (一)析产公证费用:没有离婚判决书的话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有判决书则不需要此流程;

      (二)析产登记手续;

      (三)取证费用。

      根据我过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房屋产权的分割属于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所以夫妻离婚后无论房屋的产权归属如何,都不需要缴纳任何契税。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产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暂免收营业税。房屋产权归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因也属于离婚房产分割,暂免收营业税。无偿赠与我们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在配偶之间的相互赠与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离婚时如果一方放弃房屋产权归另一方,则视为无偿赠与,这种情况下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产权归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离婚房产过户费用

    二、

    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钱能贷多久

      房屋抵押贷款能贷多少钱能贷多久?如果是新房抵押,最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则不能超过20年。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以免造成还款压力。

    三、

    租赁合同的解除条件

      租赁合同除了到期自动解除外,还有以下几种情形 :

      (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三)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五)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六)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七)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

      1、转租;

      2、出借;

      3、抵押;

      4、拆解;

      5、转让。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交什么费用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交纳析产公证费,登记手续费用和取证费。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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