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律师:失信人员名下没有资产法院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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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次数:209 更新时间:2023年01月07日15:53:03 打印此页 关闭

    1、如果经查证,被执行人员名下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

      进行执行程序后,法院会要求被执行人提交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会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供核实,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交自己掌握的财产线索给法院去核实。

      法院通常会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卡,对工资卡,企业的基本卡之类的冻结,同时对被执行人的房屋信息,车辆信息,股份信息等进行查询,如果经查询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就会采取终结执行的措施。

      通常的执行案件立案后,需要在六个月内执行终结,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法院结不了案,只有终结本次执行,如果被执行人重新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恢复执行。

      2、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法院能做的是用公权利去查询财产线索,但不会主动的调查财产转移情况

      所以,如果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怠于行使,有转移财产等行为,需要申请人查实情况后,向法院汇报,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和撤销转移之诉。

      从申请执行人的角度来说,自己也有义务去主动调查和关心被执行人存在的这些问题,如果查实了,是维护权利的重要方式。但是不能全把希望放在法院身上,法院有许多案件要调查处理,不可能也不会对不能确定的财产线索主动进行侦查,除非申请执行人主动提供这些线索。

      因而,申请执行人要努力的做好一些前期工作,为自己的权益尽力吧,不能把希望全放在法院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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